自己看吧。」
我一脸狐疑的看着我妈,想从她的眼神确认真偽,她却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,还帮我接过肖桑手上那隻手机,说:「你自己看吧。」
我屏住呼吸点开那些合照。
照片上的男人是肖桑,可一旁笑得开怀的女人,是我,却不是我。
我应该解读成肖桑与平行时空的我在交往吗?
先不说那些我不记得的回忆,不晓得肖桑有没有发现一件事,整个相簿中的他,眼神几乎没有离开过照片上的我。
多么奇怪的感觉,比心酸更扎心、比委屈更苦涩。
是因为他喜欢的是痴傻后的自己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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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家后,肖桑立刻被我妈赶去客房睡觉,我将妈要吃的药分类好后,也回房整理行李。
瞧见床头上的相框后,我感到一阵厌恶,下意识的将相片盖住。
该怎么形容呢?
是嫉妒吗?
我居然在妒忌自己,真可笑。
我坐到书桌前,默默的抽出被压在桌垫下的信。
唯有自己才知道的告白信。
【肖桑,我喜欢你。
我只是想告诉你,你的存在对我来说有多重要。
你无心的一句问候,或许只是礼貌,或许只是随口,但却让我对生活有了一丝期待,就算被老师骚扰,上学好像也就不那么可怕了。
每次看到你的笑容,就觉得这世界还是有美好的事情值得我留恋,谢谢你出现在我生命中,哪怕毕业后我们不会再有交集,我仅仅是想告诉你,谢谢你,让我感受过能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。】
时隔8年,这张没写完的信件内容,我依旧能倒背如流。
估计是因为从下笔的那刻,就已经幻想无数种将信递出的台词与场面。
儘管从一开始就没有将信交给他的打算。
他的笑容曾被当时的我视为珍宝,如今,却不再为我带来温暖,取而代之的只有疲劳,他笑容下隐藏不住的疲劳。
也是,每天照顾一个记不住自己的人,肯定比照顾一般病人来的更累吧。
何况还是自己曾厌恶的人。
这样想来,他看我的眼神恐怕也不是“喜欢”,只是怜悯与愧疚罢了。
像我这种人,哪配得上他。
像我这种人,哪值得被谁喜欢。